关于开展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预通知
- 发布日期:2017-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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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预通知
各学院: 根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办法》,每两年组织一次评选工作,2018年将开展第三次申报工作;同时依据《中国农业大学教育教学奖励办法》(2017年修订),学校也将组织校级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工作。为提前做好筹备工作,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1.教育研究类 本项目成果应在研究生教育理论研究中取得理论突破和创新,提出了新观点、新概念、新思想、新方法,针对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提出具体价值的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受到学术界的普遍认同。 2.教育实践类 本项目成果应在研究生培养模式、质量保障、制度机制改革、教育教学环节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经教育实践检验,得到社会和专家的广泛认可。 二、申报程序 (一)学院评审推荐(预计2018年4月中旬) 申请人填写《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书(教育研究类)》(附件2)或《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书(教育实践类)》(附件3),并准备申报支撑材料(如成果报告、成果应用、效果证明及推荐信等),经学院评审推荐到研究生院。 (二)学校遴选与材料完善(预计2018年5月初) 1.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申报材料,确定校级获奖成果及拟推荐学会成果(校级奖励等级与数量以正式通知为准)。推荐申报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将从校级一等及以上奖项中择优推荐。 2.成果负责人根据评审意见完善材料。 (1)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申请书; (2)准备和完善支撑材料(含成果报告、成果应用、效果证明及推荐信等);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拟推荐学会成果相关材料进行复审。 (三)申报人在线提交申报材料(预计2018年5月底) 被推荐的成果申报人登陆学会网站,根据申报类型,在线填写申请书所需信息,由教育成果奖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完整的申请书。在线提交支撑材料,包含:成果报告、成果应用、效果证明及推荐信等。 三、其他 1. 研究生院将依据2018年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通知正式启动申报工作,请各院予以关注。 2.联系人:王美玉,62734933,wmy10@cau.edu.cn
附件1 中国农业大学教育教学奖励办法(2017年修订).pdf
附件4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办法.pdf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