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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17年秋学期研究生培养环节考核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7-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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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培养规定》(中农大研生字〔20134 号文)(以下简称培养规定)和《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培养环节要求》,现启动2017年研究生培养环节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本次考核包括两类研究生:

1.到期考核对象:按照培养规定要求,已达到培养环节考核期限的各培养类型研究生,需进行培养环节考核,名单见下表。

培养环节

硕士生

博士生

普博

直博

硕博

开题报告

  -

2016

2015

2017

实践教育/教学实践

2016

2015

2014

2016

论文进展报告

-

2015

2014

2016

学术交流

风景园林专硕2016级,信电学院2016级,动科学院2016级产业体系专硕

2014

2013

2015

专业外语

工学院

2016

工学院2015

工学院

2014

工学院

2016

 

2.逾期考核对象:在培养规定期限内,尚未通过相应培养环节考核的以前各年级研究生。    

二、工作要求

1.统一组织实施:各学院应根据本院实际情况,结合去年的经验,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统一组织进行考核工作,保证本年度考核工作的顺利实施。

2.明确考核标准:各学院应根据本院制定《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培养环节要求》,明确考核标准,可参照研究生院提供的《研究生培养环节评审意见表》样表(附件1-4),制定符合本院实际的《研究生培养环节评审意见表》,保证各环节的考核质量。

3.规范考核工作:各学院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考核程序,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做好考核评价。考核结果分三级,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其中优秀率不超过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考核结果将计入研究生成绩单和GPA(“优秀”按90分计入,“合格”按80分计入,“不合格”不计学分),评审意见表将反馈研究生。

如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环节考核的,研究生需向学院提交缓考申请。办理缓考手续时需填写《中国农业大学培养环节缓考申请表》(附件5),经导师和学院审核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在成绩中标注缓考。无故不参加环节考核的,按缺考处理,计一次不通过2次未通过者,按照《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4. 做好咨询服务:请各学院教务员提前熟悉和掌握系统操作,做好本院导师和研究生的咨询和服务工作。

三、提交考核材料

各学院完成考核工作后,需按以下步骤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考核材料:

1.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培养环节管理模块,填写相关培养环节信息并提交考核文档(附件6-8)(可在研究生院-培养处-下载中心下载)。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提交研究生实践总结报告(附件7)时,需同时提交实习实践日志

2.各学院组织将研究生培养环节考核成绩研究生培养环节评审意见表PDF)版(附件1-4)上传至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各培养环节模块。

3.20171110日之前,院教务管理员登录系统在我的报表中按培养环节打印考核结果汇总表,签字盖章后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处。

联系人:史舟花              联系电话:62734296

 

附件1-1: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实践教育评审意见表(样表)-硕士生用表.docx(研究生院培养处下载中心下载)

附件1-2: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实践教育评审意见表(样表)-博士生用表.docx(研究生院培养处下载中心下载)

附件2: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评审意见表(样表).docx(研究生院培养处下载中心下载)

附件3: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术交流环节评审意见表(样表).docx(研究生院培养处下载中心下载)

附件4: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论文中期进展成绩评定表(样表)(研究生院培养处下载中心下载)

附件5中国农业大学培养环节缓考申请表(研究生院培养处下载中心下载)       

附件6: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研究生院培养处下载中心下载)

附件7: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实践总结报告(研究生院培养处下载中心下载)

附件8: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论文进展报告(研究生院培养处下载中心下载)

 附件9:培养环节考核操作手册(研究生院培养处下载中心下载)

                              

 

 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7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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