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17年秋学期博士生资格考试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7-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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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中农大研生字【2013】4号)和整体工作计划,现开始启动2017年秋学期博士生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内容
博士生资格考试是指博士研究生完成并通过本人培养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后,对博士生课程学习阶段整体效果进行的综合考核。可采取面试、笔试等多种方式,考试内容应涵盖培养方案规定的基础理论知识、研究方法和学科前沿内容,独立开展论文工作所必须掌握的基本学术能力,包括文献分析能力、学术鉴别能力、研究计划能力等。
二、考试对象
本次博士生资格考试的对象是培养计划制定合格,并完成和通过所有课程学习的在籍全日制2015级直博生、2016级普博生、2017级硕博连读生和以前未完成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博士生。
三、成绩评定
博士生资格考试成绩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应试学生总数的20%;“优秀”(按90分计入成绩单和GPA)和“合格”(按80分计入成绩单和GPA)者视为考试通过,记2学分; “不合格”者视为考试不通过,不计学分。
四、工作流程
1. 研究生院培养处负责全校博士生资格考试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学院成立“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各学院博士生资格考试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2. 研究生院培养处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自动审核全校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制定和课程完成情况,生成可参加博士生资格考试的学生名单并告知学院。
3. 学院教务员在系统中自行查看并核对学生名单,有疑义者及时反馈研究生院培养处。
4. 学院“考核小组”按照本学院各学科的主要培养环节要求,拟定资格考试操作细则,落实命题、考试、阅卷和成绩评定等相关工作。
5. 学院教务员或环节秘书将“考核小组”审核通过的所有博士生资格考试成绩,及时录入或上传至“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并将相关资格考试材料,包括笔试试题及评分标准、笔试试卷、面试评审意见表(见附件1,此表为参考用表,学院也可根据各自不同的考核要求自行设计)、考试结果汇总表(附件2,可在系统“我的报表”中打印,一式两份加盖学院公章)等统一装入《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课程档案袋》,于2017年11月10日前提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处(西区主楼209)。
五、工作要求
1. 博士生资格考试是博士研究生培养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对博士生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学术能力的一次重要检验。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好考试工作。
2. 普博生的资格考试一般在第3学期完成,硕博连读生(直博生)在第5学期完成。请各学院熟悉和掌握系统中相关的操作方法,做好相关老师和研究生关于系统使用的咨询服务工作。
3. 博士研究生应在规定学期按时参加资格考试。因课程未完成而未进入资格考试名单的博士研究生,不能参加资格考试, 记一次“不通过”。进入资格考试名单但无故不参加考试的博士研究生,一律在成绩中标注“缺考”,计一次“不通过”;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须提前递交书面缓考申请,经导师和所在学院审核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在成绩中标注“缓考”。
4. 博士生资格考试通过者,可以进入博士生论文研究阶段。博士生资格考试不通过者,应由学院“考核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对其提出补修、重修、转硕士培养或终止培养等明确意见。不通过者可在一年内申请补考一次,重新考核通过者的学位论文须进行校级抽查,补考仍不通过者,按照《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做退学处理。
5. 由学院“考核小组”提出要转为硕士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必须填写《中国农业大学博转硕登记确认表》(见附件3),在全校博士生资格考试工作结束两周后,依次按照表中所述流程到研究生院学籍科、综合办、培养处、导师和所在学院等处办理相应手续,以保证硕士培养阶段的顺利衔接。
联系人:史舟花 联系电话:62734296 Email:shizhouhua@cau.edu.cn
研究生院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