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制定(调整)研究生培养计划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7-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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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制定(调整)研究生培养计划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研究生:
研究生培养计划是指导研究生学习和进行毕业资格审核的重要依据。培养计划包括课程计划、论文工作计划和导师指导小组成员等3部分。研究生入学后,应依据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培养计划需经导师审核通过后,才能进入各项学习。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生培养计划
1.2017年入学的硕士生、普博生、直博士(本科起点)依据2017年培养方案,制定培养计划(包括课程计划、论文工作计划和导师指导小组成员)。
2.2017年取得博士学籍的硕博连读生(学号以BS2017打头的),执行2017年培养方案,硕士阶段已修课程计入总学分。培养计划按以下步骤制定:
①点击“转入硕士阶段数据”模块,完成硕士阶段成绩转入。
②按照2017级培养方案要求,在个人培养计划中添加硕士阶段已修课程及博士阶段待修课程,完成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包括课程计划、论文工作计划和导师指导小组成员)。学生本人无法在系统中调整的,请填写附件1,由导师、学院审核后交到研究生院进行调整。
培养计划经导师审核通过后,方能选课。培养计划审核完成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
注意事项: 系统自动审核结果可作为导师审核的重要参考,如碰到系统自动审核不通过,导师应对照培养方案逐一核对,如培养计划课程总学分(含各个栏目分学分)已满足培养方案要求,培养方案规定的附加条件已达到要求,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未选的必修课程已由相对应的课程替代的,导师可审核通过。
二、往届生培养计划
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往届生(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根据学习进展情况调整课程学习计划,未填写论文工作计划和导师指导小组成员的,补充论文工作计划和导师指导小组成员。只有个人培养计划审核通过的研究生才能进行中期考核。
三、工作安排
1.请各学院10月20日之前完成本学院2017级硕博连读生培养计划网上调整,并将《2017年研究生培养计划调整表》(附件1)纸版及电子版各一份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处审核备案。
2.10月20日前,研究生院完成本学期学生培养计划网上审核。
联系人:王美玉 联系电话: 62734933
Email:wmy10@cau.edu.cn
研究生院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