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
- 发布日期:2018-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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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学位论文写作及管理,加强学风建设及学术诚信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详见附件。
现将文件发给你们,请认真对待,认真组织安排导师学习并深入贯彻执行文件精神。各学院要在本单位网站首页公布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处理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请撰写本学院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处理工作专项检查情况报告,于8月30日前,将电子版及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即日起设置论文买卖、代写举报电话:010-62732891;举报邮箱:lixuedi@cau.edu.cn,接受社会监督。
研究生院
2018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