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通知公告

关于维护更新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导师信息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8-12-18
  • 浏览次数:3065

 

各位研究生导师:
为深入贯彻《中国农业大学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中农大党发〔2018〕95号)等文件精神,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提升导师队伍信息化管理水平,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导师信息维护更新工作将于2018年1214—1228日进行,请根据以下要求填写或更新个人信息,具体要求如下:
一、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登录说明
1.“系统”开通时间:2018年1218日至1228日。
2.导师登录研究生院主页进入“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主页的右侧菜单栏中),登录请用导师现用的账号和密码。注意首次进入该系统的导师其账号和密码均为教师号(工资号),登录后请及时修改初始密码。
3.进入系统后,点击左侧菜单中的“教师个人信息”打开个人基本信息主页,点击此页最下端的“修改”即可修改个人信息。
二、具体操作说明
1.请各位研究生导师认真填写和审核各项信息,页面上带“*”的字段属于必填字段,如有漏填项,个人基本信息页将不能提交成功。
提示:导师提交个人信息时,如果有必填项的漏项,则提交不会成功,但是会在页面上显示“xxx项不能为空”,此时一定把光标移至该项(注意:此时不能点击“关闭”,否则页面所有补充的内容被清空,还需重新填写)填好,再点击提交即可。
2.导师姓名、教师号、所在学院、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类别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类别五个字段的内容,导师没有修改权限,需要修改以上字段内容的导师,请先报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待学院汇总后,报研究生院学位办进行统一修改。
3.“从事学科专业1”“从事学科专业2”内容应选择一级学科、二级学科(专业),请不要选择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从事学科专业1”为主要从事的学科专业,“从事学科专业2”为次要从事的学科专业。
4.凡是招收专业学位学生的导师请在“从事专业学位领域”中选择主要从事的专业学位领域。由于“从事专业学位领域”是必填项,非专业学位导师可以在下拉菜单中选择“非专业学位导师”,不必选择领域。
5.如果在“是否外聘”中选择“否”,那么“兼职聘期起始日期”、“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不是必填项。如果选择“是”,就是必填项。
三、信息公开说明
1.专家类别、教师主页(如果有个人主页可以添加首页链接)、个人简历、论文与专著、近五年承担的主要项目、承担的教学工作、电子邮箱属长期开放权限字段。
2.系统关闭后,除教师号、出生日期、参加何种党派、来校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在职状态、教师来源、职称评聘时间、任职时间、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家庭电话及手机号码、是否在外单位担任兼职导师和主要兼职单位名称等字段内容不公开外,其余字段内容全部公开。
四、特别说明
导师信息与招生、学生培养、奖助等工作密切相关,信息不准确或缺失会影响后续工作。同时,导师信息库也是我校向教育部学位中心提交的专家库,主要用于学科评估及学位论文评审等方面工作。所聘专家需要发放评审费,按国家有关财务规定,发放评审费等需提供个人有效证件号码,请各位老师务必如实填写证件号码(身份证号或护照号)。学位中心承诺此信息仅用于评审工作,研究生院也承诺对于以上信息保密。专家的移动电话和电子邮箱是联系的主要方式,请确保真实有效。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18年1218

 

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版权所有 2011 清华大学教育技术研究所 协助
地址:北京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  邮编:100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