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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研究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8-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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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导师及研究生: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确保广大研究生的学习、生活和人身安全,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现将近期研究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职责
1. 各学院要提高对研究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全体研究生开展实验室、消防、交通、食品卫生、人身财产、疾病防控知识等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开展消防演习、应急疏散演练等安全教育活动,不断提高研究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2. 研究生导师要履行好对研究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的责任,特别是实验室安全操作规范、实验设备安全使用方法等要对研究生进行培训和教育,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持与研究生的经常性联系,重点加强与即将毕业离校、校外实习研究生的联系,了解掌握研究生的学习和思想状况,全面关心研究生的身心成长。
3. 广大研究生要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导师团队等组织的各类安全教育活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安全基本知识和自救常识。严格按照实验室安全操作规范实施操作,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防范,全面排查和整治安全隐患
1. 各学院对本单位导师工作间、实验室、研究生宿舍等重点部位,特别是各类实验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情况,各种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等危险实验材料用品的仓储运输、安全使用和管控情况开展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暂时无法整改的存在安全隐患的有关设施,要坚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学校相关部门,确保安全。
2. 各学院要严格执行教学、实验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研究生实验、实习、实践的安全管理责任,并就实验安全操作规范、实验设备安全使用方法,实习实践安全注意事项对广大研究生进行一次系统的宣传教育,确保研究生掌握相应安全知识,了解相应安全措施,具备相应安全防护能力,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审批,切实规范各类活动管理
1. 各学院要严格研究生请销假、集体活动及因公外出等的审批制度,加强对研究生校内外各项活动及实习实践的日常监管,严防出现意外事件。
2. 对统一组织的实习、实践等集体活动,各学院须安排专人带队,认真制定安全工作预案,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做好研究生安全教育,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3. 对已在校外实习的研究生,各学院要会同实习单位加强研究生生产、生活及出行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强化校外实习研究生的日常管理,确保校外实习研究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四、畅通渠道,完善安全工作机制
1. 各学院要积极构建研究生导师、研究生辅导员和党支部书记的联动机制,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明确职责、密切配合,避免管理盲区,共同做好研究生安全教育工作。
2. 研究生导师、辅导员和党支部书记要掌握在校期间研究生的即时动态,保持与研究生的联系,保证发生突发情况时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3. 对发现、掌握的重要情况信息和发生的安全稳定事件,各单位及相关人员要第一时间逐级上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解决。
 
请各学院、各位导师、广大研究生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我校研究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强化每一名师生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共同维护校园和谐稳定,创建平安校园。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8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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