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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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生通知〔2021〕34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高等学校开展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的意见》(学位〔2018〕17号)、《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实施办法》(中农大研生字﹝2018﹞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开展我校2021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学位授权审核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坚持“服务需求、保证质量、前瞻引领、规范稳妥”的原则。
二、工作要求
1.自主审核新增的学位授权点均须满足《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2020)》(附件2)。要根据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对学科建设的布局安排,体现“双一流”大学的办学水平,反映学科发展趋势,符合社会经济发展对高层次人才培养的迫切需求。
2.根据学位授权点评估情况,主动撤销生源不足、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严重脱节的学位授权点。
3.各培养单位要认真研判新时代形势、新要求特别是国家战略急需的领域对人才培养规格和数量的需求,提出切实可行的增列或撤销申请。可组织召开校内外专家研讨会等,充分统一思想,研判形势,科学论证。
三、审核范围
1.新增学位授权点:可新增《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以下简称《学科目录》)内的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新增《学科目录》外的一级交叉学科。
2.自主设置二级学科:获得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的一级学科可自主设置二级或二级交叉学科。
3.撤销学位授权点:可主动撤销博士硕士授权二级学科、一级学科及博士硕士专业学位类别。
四、工作安排
1.新增学位授权点
有申请意愿的培养单位可根据国家同类学科申请基本条件,结合培养单位现状,填写《中国农业大学学位授权点申报书》和《申报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申报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或《申报博士硕士专业学位简况表》。
2.自主设置二级学科
申请自设二级学科根据《中国农业大学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实施办法》(试行)(研生【2017】41号)要求,填写《自主设置二级学科论证方案》。
3.撤销学位授权点
申请撤销的学位授权点,请填写《中国农业大学学位授权点调整申请表》。
4.材料提交安排
请各培养单位于5月21日前将拟增列学位授权点申报书和学位授权点简况表、拟自主设置二级学科论证方案、拟撤销的学位授权点调整申请表等文件的打印盖章版及电子文档各1份报研究生院培养处。
后续工作和相关材料填报将根据需要另行通知。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62733823
电子邮箱:chenql@cau.edu.cn
附件:
1.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实施办法
2.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2020)
3.2021年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书
4-1.申报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
4-2.申报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
4-3.申报博士硕士专业学位简况表
5.中国农业大学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实施办法(试行)
6.自主设置二级学科论证方案
7.中国农业大学学位授权点调整申请表
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