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全日制研究生在校期间档案材料管理的说明
- 发布日期:2019-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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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我校学生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当前全日制研究生人事档案由档案与校史馆统一管理,而大部分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人事档案仍在原单位,档案与校史馆无法接收其就读我校期间形成的学籍、学位等档案材料。鉴于此,自2018级起,人事档案在原单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其就读期间形成的档案材料由所在学院负责管理,包括:研究生录取登记表、研究生登记表、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成绩单、学位授予材料。待学生毕业时,将上述档案材料装入信封,并加盖学院院章进行密封,由毕业生自带至原存档单位予以归档。
以上说明,请各学院遵照执行。相关学生名单将以邮件形式发至各学院。
注:应届毕业生就读我校非定向、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人事档案已转入我校档案与校史馆,则可视同全日制研究生档案管理执行。
联系人:
1.档案与校史馆,李静,62732812;
2.研究生院,刘艳君,62731261。
档案与校史馆 研究生院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