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时间安排
- 发布日期:2018-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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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及学位评定委员会:
2018年下半年申请授予学位的研究生论文答辩分秋季、冬季两批进行。
1.申请2018年11月授予学位的研究生,论文答辩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7日(秋季)。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秋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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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全日制研究生 |
9月5日前 |
学院完成“校级抽查研究生”学位答辩资格审查(注:“校级抽查研究生”包括①提前毕业研究生;②往年曾被抽查到,但办了延期的研究生;③按照研究生院培养处《关于因培养环节考核不通过进入论文校级抽查的规定》所确定的学生;④与其他院校联合培养仅在我校申请学位的研究生) 学院将校级抽查研究生学位答辩资格审查通过名单交研究生院学位办203室。 |
9月7日- 9月10日 |
1.校级抽查博士、硕士研究生需登录中国农业大学 “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学生端)”提交PDF格式的电子版论文及相关信息(附件1)。 2.校级抽查学位论文提交截至时间为9月10日晚24点。 |
11月7日前 |
1.各学院组织完成本次申请答辩研究生的学位答辩资格审查、学位论文评阅(校级抽查生除外)和答辩工作; 2.须严格执行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制度; 3.校级抽查的研究生待论文评阅意见全部返回且均为允许答辩者,学院方可按规定组织答辩。 |
时间 |
已毕业研究生回校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人员 (硕士:2018年1月以后毕业 ;博士:2016年1月以后毕业) |
9月5日前 |
通过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附件2)的申请参加学位答辩人员需填写《中国农业大学已毕业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审查表》(附件3),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批后,由学院统一到研究生院学位办203室办理申请学位答辩的相关手续,同时提交研究生学位答辩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并领取专用答辩材料。温馨提示:为了不影响答辩进程,请在规定时间办理。 |
9月7日- 9月10日 |
1.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需登录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学生端)”提交PDF格式的电子版论文及相关信息(附件1) 2.校级抽查学位论文提交截至时间为9月10日晚24点。 |
11月7日前 |
学院需根据研究生院学位办返回的专家评阅意见,按规定组织答辩。 |
时间 |
同等学力研究生 |
8月31日前 |
通过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附件2)的学生携:①入学资格认定书原件;②交费凭据复印件;③正式成绩单2份(凭交费凭据到培养处-西区主楼209室-打印);④ 2寸学位证书照片(2张)等材料到研究生院学位办(西校区主楼203室) 办理答辩通知单并领取入学报名原始材料。 |
9月3日- 9月5日 |
1.学院组织完成申请答辩生的资格审查; 2.提交资格审查通过名单。 |
9月7日- 9月10日 |
1.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需登录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学生端)”提交PDF格式的电子版论文及相关信息(附件1) 2.校级抽查学位论文提交截至时间为9月10日晚24点。 |
11月7日前 |
学院需根据研究生院学位办返回的专家评阅意见,按规定组织答辩。 |
时间 |
非全日制研究生 |
9月5日前 |
研究生提交经导师审查同意答辩并签署《学术道德承诺书》的学位论文(纸版及电子版)到相关学院。温馨提示:为了不影响答辩进程,请在规定时间办理。 |
9月6日- 9月12日 |
各相关学院对提交的学位论文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通过名单电子版报研究生院学位办203室,须同时提交学位论文的电子版。 |
9月14日 |
提交“审查通过名单”的纸版; 确定校级抽查名单。 |
9月17日 |
各相关学院需将被抽查到的研究生学位论文(1.兽医博士:每人需提交PDF格式的电子版论文;2.硕士:每人需提交3本学位论文)送研究生院学位办203室。 |
11月7日前 |
1.各学院组织完成申请本次答辩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校级抽查生除外)和答辩; 2.须严格执行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制度; 3.校级抽查的研究生待论文评阅意见全部返回且均为允许答辩者,学院方可按规定组织答辩。 |
时间 |
各学院 |
11月8日 |
各学院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结果(纸版和电子版);完成网上提交分委员会审批结果;完成学位信息采集。 |
11月9日 |
1. 各学院提交:(1)学位授予材料;(2)研究生学位审批材料;(3)学位授予信息表;(4)申请学位材料袋(内含附件4-1及附件4-2) ;(5)博士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情况汇总表 2.拟定密级为内部级的学位论文(年限不超过三年)须于学位论文资格审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中国农业大学内部级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审批表》(附件5)。各学院应于11月9日下午6点前将《审批表》和《各院涉密情况汇总表》(附件6)一起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 温馨提示:学生因博士后进站需复印学位审批材料中答辩决议的,请在各学院审批材料上交前完成,材料交至学位办后无法再办理。 |
11月12日 |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
2.申请2019年1月授予学位的研究生,论文答辩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冬季)。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冬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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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全日制研究生 |
10月24日前 |
学院完成“校级抽查研究生”学位答辩资格审查(注:“校级抽查研究生”包括①提前毕业研究生;②往年曾被抽查到,但办了延期的研究生;③按照研究生院培养处《关于因培养环节考核不通过进入论文校级抽查的规定》所确定的学生;④与其他院校联合培养仅在我校申请学位的研究生)。 学院将以下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203室:①校级抽查研究生学位答辩资格审查通过名单;②《中国农业大学延迟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申请表》(附件7);③《中国农业大学各学院延迟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汇总表》(附件8);④《中国农业大学各学院延迟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专家库》(附件9)。 |
10月26日- 10月29日 |
1.校级抽查博士、硕士研究生需登录中国农业大学 “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学生端)”提交PDF格式的电子版论文及相关信息(附件1)。 2.校级抽查学位论文提交截止时间为10月29日早8点。 |
12月31日前 |
1.各学院组织完成本次申请答辩研究生的学位答辩资格审查、学位论文评阅(校级抽查生除外)和答辩工作; 2.须严格执行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制度; 3.校级抽查的研究生待论文评阅意见全部返回且均为允许答辩者,学院方可按规定组织答辩。 |
时间 |
已毕业研究生回校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人员 (硕士:2018年1月以后毕业 ;博士:2016年1月以后毕业) |
10月24日前 |
通过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附件2)的申请参加学位答辩人员需填写《中国农业大学已毕业研究生回校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审查表》(附件3),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批后,由学院统一到研究生院学位办203室办理申请学位答辩的相关手续,同时提交研究生学位答辩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并领取专用答辩材料。温馨提示:为了不影响答辩进程,请在规定时间办理。 |
10月26日- 10月29日 |
1.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需登录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学生端)”提交PDF格式的电子版论文及相关信息(附件1) 2.校级抽查学位论文提交截止时间为10月29日早8点。 |
12月31日前 |
学院需根据研究生院学位办返回的专家评阅意见,按规定组织答辩。 |
时间 |
同等学力研究生 |
10月16日- 10月17日 |
通过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附件2)的学生携:①入学资格认定书原件;②交费凭据复印件;③正式成绩单2份(凭交费凭据到培养处-西区主楼209室-打印);④ 2寸学位证书照片(2张)等材料到研究生院学位办(西校区主楼203室)办理答辩通知单并领取入学报名原始材料。 |
10月18日- 10月24日 |
1. 学院组织完成申请答辩生的资格审查; 2. 提交资格审查通过名单。 |
10月26日- 10月28日 |
1.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需登录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学生端)”提交PDF格式的电子版论文及相关信息(附件1) 2.校级抽查学位论文提交截止时间为10月29日早8点。 |
12月31日前 |
学院需根据研究生院学位办返回的专家评阅意见,按规定组织答辩。 |
时间 |
非全日制研究生 |
10月14日前 |
研究生提交经导师审查同意答辩并签署《学术道德承诺书》的学位论文(纸版及电子版)到相关学院。温馨提示:为了不影响答辩进程,请在规定时间办理。 |
10月15日- 10月19日 |
各相关学院对提交的学位论文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通过名单电子版报研究生院学位办203室,须同时提交学位论文的电子版。 |
10月23日 |
提交“审查通过名单”的纸版; 确定校级抽查名单。 |
10月26日- 10月29日 |
各相关学院需将被抽查到的研究生学位论文(1.兽医博士:每人需提交PDF格式的电子版论文;2.硕士:每人需提交3本学位论文)送研究生院学位办203室。 |
12月31日前 |
1.各学院组织完成申请本次答辩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校级抽查生除外)和答辩; 2.须严格执行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制度; 3.校级抽查的研究生待论文评阅意见全部返回且均为允许答辩者,学院方可按规定组织答辩。 |
时间 |
各学院 |
2019年1月4日 |
各学院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结果(纸版和电子版);完成网上提交分委员会审批结果;完成学位信息采集。 |
2019年1月4日前 |
1.各学院提交:(1)学位授予材料;(2)研究生学位审批材料;(3)学位授予信息表;(4)申请学位材料袋(内含附件4-1、附件4-2、附件10) ;(5)博士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情况汇总表; 温馨提示:学生因博士后进站需复印学位审批材料中答辩决议的,请在各学院审批材料上交前完成,材料交至学位办后无法再受理。 |
2019年1月11日 |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
请各学院贯彻落实教育部第34号令《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和《关于严格执行导师负责制,杜绝研究生论文学术道德失范行为的通知》要求,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道德审查,要求研究生自觉遵守各项规定,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确保学位论文的真实性和原创性。按照学校的时间安排,制定学院的答辩工作安排,通知到每一位研究生及其导师。
请各学院严格依照上述“时间安排”完成各项工作。
附件4-1、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依据评阅意见修改情况表(1).doc
附件4-2、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依据答辩意见修改情况表(1).doc
附件8:中国农业大学各学院延迟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汇总表.xls
附件9:中国农业大学各学院延迟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专家库.xlsx
附件10:关于不扩散中国农业大学延迟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信息的承诺书.docx
11.关于使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检测暂行规定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