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大学关于接受校外人员进修研究生课程的管理办法
- 发布日期:2012-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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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校研究生培养与管理的有关制度,对校外人员来我校进修研究生课程事宜做如下规定:
一、校外人员到我校进修研究生课程,仅限于在满足我校自身研究生培养需求条件下仍有余力的课程范围。若同一单位到我校进修的人员较多,需由单位统一联系。
二、外单位来我校进修硕士生课程人员,应是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大学本科文化程度者;进修博士课程人员,应是高等学校或科研
三、外单位到我校进修研究生课程人员,应于每学期开学三天内持单位介绍信来研究生院交纳修课费,凭交费收据办理选课手续。所有手续要求于开学后一周内完成,以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过时不予办理。
四、校外人员到我校进修研究生课程,食、宿自理,期间应自觉遵守我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对自身的安全负责。
五、外单位来我校进修人员于全部进修课程结束,核清费用后方能开具成绩单。
六、研究生院不对进修人员发放学历证明,所进修课程原则上不能代替向中国农业大学申请学位时的课程或作为考取正式研究生后的课程。
七、本校教师进修研究生课程的管理参照校外人员进修管理办法执行。
本校教职工进修研究生课程按校外人员收费标准的25%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