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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参加2013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3-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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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根据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教研司〔20138)、学位中心《关于2013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报送材料的通知》(学位中心〔201331号)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北京地区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13193号),2013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正式启动。北京市今年给我校13个申报名额,现将我校本次评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分类评选

2013年起,教育部将采取分类评选方式,即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分为“基础研究类”和“应用基础研究类”两类。“基础研究类”论文,突出原始创新,激励博士生在本学科前沿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论文,突出服务需求,激励博士生从国家、区域或行业重大需求中,提炼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学问题开展研究。申请人在申报时应注明属于哪一类,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专家组审核时按参评条件与标准分别进行考核。

二、参评论文条件

1. 已获得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且符合本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申报条件、经本单位学位委员会审定推荐的论文将优先考虑。

2. 本次评选的参评论文要求为201091日至2011831日期间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在200691日至2010831日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如确属优秀且未被评为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需校外3名同行博士生导师联名推荐方可参评。

3. 下列博士学位论文不得参加评选:

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

2)涉密的博士学位论文。

   4. 参加评选的博士学位论文除外国语言文学(0502)外,均应以中文撰写。

、推荐名额

我校向北京市的推荐名额为13篇。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本着上述评选标准,向学校不限名额推荐,由学校组织评审确定最后向北京市推荐的13篇。

三、推荐过程

第一阶段:符合参评要求的论文作者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相关材料,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同意后向研究生院推荐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第二阶段:研究生院组织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专家组会议审议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的论文,经专家组表决通过后,确定最终向北京市推荐的13篇学位论文。

四、推荐材料

(一)第一阶段推荐材料

1. 纸质材料(均一式一份

1)《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1

2)《作者简况表》(附件2

3) 有关证明材料。具体内容应为推荐表中所填5项代表性成果对应的证明材料。请注意:学术论文、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或审批后专利,均要求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除导师之外的第一作者,排名为第二作者或其他则不得填写申报。成果若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证明材料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复印件;若为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只须提供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若为审批后的专利,只需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与之无关的其余材料一律不要提供。(注意:由于此次材料准备时间紧促,如在第一阶段无法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申请人,可直接提交附件12即可。但经专家组表决同意推荐的13位申请人则需要在第二阶段提交完整的证明材料。

以上3类材料请依次按顺序,于左侧两钉装订成册。

2. 电子材料

1)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WORD格式);

2)作者简况表(WORD格式)。

(二)第二阶段推荐材料

1. 纸质材料(均一式两份

1 与存档原文一致的博士学位论文,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博士学位论文封面颜色为湖水蓝色。

2) 每篇博士学位论文对应的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作者简况表。请按顺序装订,与相应的博士学位论文夹放在一起。

3) 需专家联名推荐方能申报的学位论文所填写的《专家联名推荐表》(见附件3)。

4) 请提供一套与推荐表中所填5项代表性成果对应的证明材料,并单独装订。该证明材料仅供备案使用,不随学位论文送审。成果若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证明材料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复印件;若为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只须提供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若为审批后的奖励或专利,只需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与之无关的其余材料一律不要提供。

2. 电子材料

1)博士学位论文原文(PDF格式);

2)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WORD格式);

3)作者简况表(WORD格式)。

五、提交材料时间要求

1.20135917:00前(本周四),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向校优秀学位论文评选专家组提交第一阶段的推荐材料。推荐材料由被推荐人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201办公室。

2.201351717:00前(周五),通过校优秀学位论文评选专家组评定的被推荐人提交第二阶段推荐材料。

3.2013521日(周二),研究生院学位办统一将汇总材料上报。

六、情况说明

由于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下发通知比较晚,请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做好动员申报工作。

报送材料完整要求及说明请申报人点击下载《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北京市地区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工作的通知》(见附件4)材料报送地点:西校区主楼201室。电子材料请发送至邮箱:96023@cau.edu.cn

 

联系人:曲丽华  张颖

联系电话:62734937 62734386

 

附件1: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DOC

附件2:作者简况表.DOC

附件3:专家联名推荐表(2006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获得博士学位的论文填写).DOC

附件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北京地区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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