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15年秋学期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5-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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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院文件
研生[2015] 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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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15年秋学期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按照《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中农大研生字【2013】4号)和整体工作计划,现开始启动2015年秋学期的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和依据
本次研究生中期考核的对象是当期应考核和之前未通过考核的所有在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原则,2013级及以后研究生适用新培养方案的环节要求,2012级及以前研究生仍沿用旧培养方案的环节要求。
二、考核内容和结果
中期考核的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考核内容具体如下:
年级 |
培养类型 |
考核内容 |
考核结果 |
2014级 |
普硕、专硕 |
制定培养计划、课程学习、实践教育和开题报告完成情况。 |
考核内容全部合格者为“通过”,否则为“不通过”。 |
2013级 未通过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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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级及以前未通过者 |
制定培养计划、课程学习、实践教育、开题报告、学术交流和专业外语的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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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级 |
普博 |
博士生资格考试、开题报告、教学实践和论文进展报告的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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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级 |
硕博连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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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级未通过者 |
硕博连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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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级及以前未通过者 |
普博、直博、硕博连读 |
制定培养计划、课程学习、开题报告、实践教育、 专业外语、学术交流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完成情况。 |
三、工作流程
1. 研究生院培养处负责全校研究生中期考核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学院“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具体负责各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2. 2015.11.16-20,研究生院培养处依据不同的考核内容和要求,运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自动审核,生成此次中期考核的自动审查结果,并将其反馈给各学院。
3. 2015.11.23-27,学院重点对自动审查结果中“未通过”的研究生进行二次审查(综合审查—维护审查结果),并给出学院的手工审查结果。如手工审查结果与自动审查结果不同,必须在备注中简略注明原由。
4. 2015.11.30,学院教务员将“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的所有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1),在系统中打印出来,并明确出具不通过学生的处理意见,签字盖章后一并提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处(西区主楼209)存档。
5. 2015.12.1-3研究生院培养处依据“自动审查”和“手工审查”结果,对所有研究生给出最终中期考核结果,并整理归档。
四、工作要求
1. 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不计学分。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完成中期考核所要求的各培养环节内容并达到相关要求,视为中期考核通过;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培养计划所列课程考试或必修环节考核,给予不通过。
2. 中期考核通过者,继续攻读学位;中期考核不通过者,应由学院“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其提出补修、重修、转硕士培养或终止培养等明确意见。不通过者可在一年内申请补考一次,但重新考核通过者的学位论文必须进行校级抽查;补考仍不通过者,按照《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做退学处理。
3. 研究生应按时参加中期考核,凡是无故不参加考核的学生,一律计一次“不通过”;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须提前递交书面缓考申请,经导师和所在学院审核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
4. 由学院“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提出要转为硕士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必须填写《中国农业大学博转硕登记确认表》(见附件2),在全校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结束2周后,依次按照表中所述流程到研究生院学籍科、综合办、培养处、导师和所在学院等处办理相应手续,以保证硕士培养阶段的顺利衔接。
联系人:陈巧莲,电话:62734933,邮箱:chenql@cau.edu.cn
2015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