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因培养环节考核不通过进入论文校级抽查的规定
- 发布日期:2016-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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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根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培养规定>>,为了加强培养过程管理,从 2015秋学期起将强化培养环节管理。对因培养环节考核不通过进入论文校级抽查的情况说明如下:
1.博士生论文进展报告环节一次不通过者
博士生应按时参加博士论文进展报告考核(普博生第5学期、硕博连读生第7学期)。
(1)因出国、休学等在学籍办理了学籍异动手续的博士生,如未能按期参加博士论文进展报告考核的,可不计次;
(2)因其他原因办理缓考可办理一次缓考手续,不计次。
(3)无故不参加考核的或考核不通过的,博士论文进展报告考核计一次不通过。
不通过者,可限期重做,重新考核通过者学位论文必须进行校级抽查;仍未通过者不能取得本环节规定学分,按照《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做退学处理或转硕培养。
2.博士生资格考试一次不通过者
博士生应按时参加博士生资格考试考核(普博生第3学期、硕博连读生第5学期)。
(1)在中期考核前,因未完成课程学习导致未能进入博士生资格考试名单的,可不计次;
(2)因出国、休学等在学籍办理了学籍异动手续的博士生,如未能按期参加考核的,可不计次;
(3)因其他原因可办理一次缓考手续,不计次。
(4 )无故不参加考核的或考核不通过的,计一次不通过。
博士生资格考试一次不通过,可限期重做,重新考核通过者的学位论文必须进行校级抽查;仍未通过者不能取得本环节规定学分,按照《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做退学处理或转硕培养。
3.开题报告考核一次不通过者
硕士生、博士生应按时参加开题报告环节考核(硕士第2学期、普博生第3学期、硕博连读生第5学期)。
(1)因出国、休学等在学籍办理了学籍异动手续的硕士生、博士生,如未能按期参加开题报告环节核的,可不计次。
(2)因其他原因可办理一次缓考手续,不计次。
(3)无故不参加考核的或考核不通过的,计一次不通过。
(4)办理开题缓考手续时需填写《中国农业大学培养环节缓考申请表》,经批准后,方能进行第二次开题,需在规定的最晚二次开题学期内完成开题环节考核。研究生开题考核次数最多为2次。
不通过者可限期重做,重新考核通过者的学位论文必须进行校级抽查。仍未通过者不能取得本环节规定学分。
研究生二次开题最晚时间见下表:
学生类别 |
修业年限 |
最晚二次开题时间 |
学生类别 |
修业年限 |
最晚二次开题时间 |
学生类别 |
修业年限 |
最晚二次开题时间 |
硕士 |
2年 |
第3学期 |
普博生 |
4年 |
第4学期 |
硕博连读生(直博生) |
5年 |
第6学期 |
3年 |
第4学期 |
5-6年 |
第6学期 |
6-7年 |
第8学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