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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校级教育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8-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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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调动我校广大教师从事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奖励取得教学成果的集体和个人,鼓励教育创新,鼓励教育工作者从事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提高研究生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第三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工作通知》(学会秘[2018]3号)及《中国农业大学教育教学奖励办法》(中农大教字〔2017〕17号),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申报的教育成果应是2013年以来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完成并经过一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取得积极的改革效果。可以是各级各类质量工程、教改项目完成的成果,也可以是未经各种立项而直接完成的成果。可以是一门课程、一种教材的改革成果,也可以是一个专业、一个学院整体教学改革的成果。成果申报按以下两大类型申请:

 

1.教育研究类

 

本项目成果应在研究生教育理论研究中取得理论突破和创新,提出了新观点、新概念、新思想、新方法,针对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提出具有价值的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经过积累,意义重大并受到学术界的普遍认同。

 

2.教育实践类

 

本项目成果应在研究生培养模式、质量保障、制度机制改革、教育教学环节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经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得到社会和专家的广泛认可。

 

二、奖项设置

 

本年度校级成果奖设特等奖(2个)、一等奖(10个)、二等奖(10个)。

 

教育成果奖评选首先由教师个人或教学集体自愿申报,学院推荐,学校评审。鼓励学院设立院级教育成果奖,在学院内部进行表彰和奖励。学校对各学院推荐的成果组织专家评审,评出校级教学成果奖。

 

本年度校级教育成果特等奖获奖项目将择优限额推荐申报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一等奖以上可参加推荐申报北京市教育成果奖的遴选。

 

三、申请人条件

 

1.我校在岗的专任教师、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和教学辅助人员,具有连续三年以上从事高校教学或管理工作经历,直接承担我校研究生的教学、教育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风范,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

 

3.教学成果可以由个人单独完成,也可以由多人或多个单位集体完成。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指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的个人。集体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不超过10人,主要完成单位(含本校不同二级单位或不同学校)一般不超过3个。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是在成果的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的单位。

 

4.全部或部分成果已获得国家教学成果、相关一级教育类学会教学成果奖和校级成果奖的,不能重复申报本奖。

 

四、成果申报

 

1.申报方式:本次研究生教育成果奖采取自愿申报、学院(部、处)推荐、学校评选的方式。凡申报教学成果奖的个人或集体,均先报所在学院(部、处),经学院(部、处)审核后向学校推荐,并在本单位网站上公示5天。学院推荐时必须填报《2018年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4),并按推荐顺序排序。

 

2.申报材料

 

1) 申请书:《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书(教育研究类)》(附件2)或《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书(教育实践类)》(附件3),

 

2)支撑材料:成果报告、成果应用、效果证明及推荐信等。

 

3)提交格式:申请书、支撑材料、《推荐汇总表》(附件4)等纸质材料盖推荐部门公章后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my10@cau.edu.cn,电子版材料命名方式为:学院+姓名。

 

3.申报时间:学院及各部门向学校推荐的截止时间是2018年4月4日。

 

 

 

五、成果评审及表彰

 

1.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各学科专家组成的教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对各单位推荐的教学成果进行评审。评出校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实行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接受群众监督。校级成果奖评审后通过校园网公示7天,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教学成果持有异议,可向研究生院反映。

 

2.本次评选的研究生教育成果奖为校级教学成果奖,学校对各级教学成果奖均按照《中国农业大学教育教学奖励办法》(中农大教字〔2017〕17号)规定颁发奖金。

 

3.根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办法》,从校级研究生教育成果奖中择优推荐学会教育成果奖。

 

4. 教学成果奖均记入本人考绩档案,作为评聘职称等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王美玉(西区主楼209),62734366, wmy10@cau.edu.cn

 

                               

 

 

 

 

 

 

 

   研究生院 

 

2018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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