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一、十二期全国工程专业学位《工程伦理》课程师资培训班开课通知
- 发布日期:2018-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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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一、十二期清华大学—全国工程专业学位
《工程伦理》课程师资培训班开课通知
工程教指委秘[2018]3号
全国高校研究生院、工程硕士专业相关院系单位:
在工程研究生教育中,工程伦理教育是重要的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工程科技人才的价值取向。在教育部领导下,教指委编写了《工程伦理》教材,原则性将“工程伦理”课程纳入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必修课。
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提出“思想政治正确,社会责任合格,理论方法扎实,技术应用过硬”的全面育人观,结合《工程伦理》培养需求,现面向全国培养一批拥有先进教学理念,掌握现代教学方法,能够结合不同工程领域的实际,承担《工程伦理》课程教学的优秀师资。
全国工程专业学位《工程伦理》第十一、十二期课程师资培训班将在清华大学开班,请有关单位安排相关人员参加,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单位
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二、主办单位
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三、培训对象
《工程伦理》课程主讲教师,研究生院、各院系《工程伦理》教学负责人等相关人员。每期80人,额满后自动调整到下一期。
四、培训费用:
1. 培训费:3000元/人(不含食宿费)
费用包括:授课费、讲义资料费、结业证书费和学员通讯录费用,以及其它教学资源使用费、教学管理和组织费用。
2. 付款方式:到清华后刷卡支付
五、培训时间:
1.第十一期班开班时间
报到时间:2018 年 4 月11 日(周三)13:30—18:00
上课时间:2018 年 4 月12 日—4 月 15 日
返程时间:2018 年 4 月16日
(若在4月15日返程请在报名时注明)
2.第十二期班开班时间
报到时间:2018 年 5 月 23 日(周三)13:30—18:00
上课时间:2018 年 5 月 24 日—5 月 27 日
返程时间:2018 年 5 月28 日
(若在5月27日返程请在报名时注明)
六、报到地点:北京中油宾馆(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0号)
七、培训内容(拟定,以实际安排为准)
1.学完“职业伦理”再毕业——研究生职业伦理教育课程建设
2.工程伦理教育与工程伦理的共性问题
3.《工程伦理》课程教学设计—工业工程伦理
4.现场教学:清华大学基础工业训练中心重点实验室
5.汽车工程科研伦理及学术表达
6.《工程伦理》课程教学设计—信息与大数据伦理
7.行动学习工作坊——主题研讨
8.《工程伦理》课程示范课—环境工程伦理
9.学员教学大纲设计分享说课、教师点评指导
10.教学方法与教学艺术
11.《工程伦理》课程教学设计—生物医药工程伦理
12.工程伦理课程学习测验
八、考核认证
参训学员完成所有课程的学习,通过考核者,将获得由教指委、清华大学统一颁发结业证书,证书由清华大学统一编号,并加盖教指委、清华大学公章。证书编号可登陆http://thtm.tsinghua.edu.cn/certificate/login.jsp查询。
九、住宿安排:可由清华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或自行安排。
统一安排:北京中油宾馆(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0号),根据房型,358元/间—576元/间
十、咨询电话
刘老师:010-62797588
十一、报名方式
扫描下方二维码完成报名,将个人电子版证件照(2寸,蓝底,200k以上,以“姓名”命名)发至邮箱:liumeng0327@tsinghua.edu.cn,第十一期班报名截止日期:4月1日;第十二期班报名截止日期:5月13日。
报名请扫码
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二Ο一八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