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18年秋学期研究生培养环节考核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8-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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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18年秋学期研究生培养环节考核工作的通知
研生【2018】25号
根据《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培养规定》(中农大研生字〔2013〕4 号文)(以下简称培养规定)和《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培养环节要求》,现启动2018年秋学期研究生培养环节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本次考核包括两类研究生:
1.到期考核对象:按照培养规定要求,已达到培养环节考核期限的各培养类型研究生,需进行培养环节考核,名单见下表。
2.逾期考核对象:在培养规定期限内,尚未通过相应培养环节考核的以前各年级研究生。
培养环节 |
硕士生 |
博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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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博 |
直博 |
硕博 |
全日制专博 |
硕博(专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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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题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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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级 |
2016级 |
2018级 |
2017级 |
2018级 |
实践教育/教学实践 |
2017级 |
2016级 |
2015级 |
2017级 |
/ |
/ |
论文进展报告 |
/ |
2016级 |
2015级 |
2017级 |
/ |
/ |
学术交流 |
2017级风景园林专硕、信电学院硕士、动科学院产业体系专硕 |
2015级 |
2014级 |
2016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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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业外语 |
工学院2017级 |
二、工作要求
1.统一组织实施:各学院应根据本院实际情况,结合去年的经验,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统一组织进行考核工作,保证本年度考核工作的顺利实施。
2.明确考核标准:各学院应根据本院制定《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培养环节要求》,明确考核标准,可参照研究生院提供的《研究生培养环节评审意见表》样表(附件1-4),制定符合本院实际的《研究生培养环节评审意见表》,保证各环节的考核质量。
3.规范考核工作:各学院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考核程序,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做好考核评价。考核结果分三级,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其中优秀率不超过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考核结果将计入研究生成绩单和GPA(“优秀”按90分计入,“合格”按80分计入,“不合格”不计学分),评审意见表将反馈研究生。
如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环节考核的,研究生需向学院提交缓考申请。办理缓考手续时需填写《中国农业大学培养环节缓考申请表》(附件5),经导师和学院审核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在成绩中标注“缓考”。无故不参加环节考核的,按“缺考”处理,计一次“不通过”。2次未通过者,按照《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4. 做好咨询服务:请各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教务老师提前熟悉和掌握系统操作,做好本院导师和研究生的咨询和服务工作。
三、提交考核材料
各学院完成考核工作后,需按以下步骤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考核材料:
1.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培养环节管理”模块,填写相关培养环节信息并提交考核文档(附件6-8)(可在研究生院-培养处-下载中心下载)。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提交研究生实践总结报告(附件7)时,需同时提交实习实践日志(附件10)。
2.各学院组织将“研究生培养环节考核成绩”和“研究生培养环节评审意见表”(PDF)版(附件1-4)上传至“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各培养环节模块。
3.2018年11月9日之前,院教务管理员登录系统在“我的报表”中按培养环节打印考核结果汇总表,签字盖章后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处。
联系人:陈巧莲 联系电话:62734933
附件1-1:中国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实践教育评审意见表(样表-new).docx
附件1-2: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实践教育评审意见表-new.docx
附件2: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评审意见表(样表-new).docx
附件3: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术交流环节评审意见表(样表-new).docx
附件4: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论文中期进展成绩评定表(样表-new).docx
附件5:中国农业大学培养环节缓考申请表(研究生院培养处下载中心下载)
附件6: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研究生院培养处下载中心下载)
附件7: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实践总结报告(研究生院培养处下载中心下载)
附件8: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论文进展报告(研究生院培养处下载中心下载)
附件9:培养环节考核操作手册(研究生院培养处下载中心下载)
研究生院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