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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夏季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方案

  • 发布日期:202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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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生〔2020〕2号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和我校有关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做好 2020 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20〕1号)、北京市教委《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就业工作的通知》(京教高〔2020〕2号)、教育部科技部《关于规范高等学校 SCI 论文相关指标使用 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教科技〔2020〕2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积极推进学位授予工作应急管理与服务,在疫情大考中系统精细谋划2020年夏季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为切实做好我校2020年夏季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合理优化学位论文资格审查、送审、答辩和学位授予各个工作环节,统筹做好毕业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努力保障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按期获得学位。
  本方案将根据国家和北京市新的规定及疫情防控的进展适时作出相应调整。
二、工作内容
(一)学位论文资格审查
1.各学院成立资格审查领导小组
  各学院成立由院学位委员会主席担任组长的2020年夏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领导小组,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指导本学院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工作。可根据学院具体情况,设置系(学科)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各个系(学科)的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名单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备案。
  负责部门:各学院学位委员会
  完成时间:3月27日前
2.科学制定和实施学位授予标准中关于附加学术成果的规定
  认真组织学习领会教育部、科技部《关于规范高等学校 SCI 论文相关指标使用 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北京市教委《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就业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结合今年疫情影响的实际情况,根据学科特点,科学合理地制定具体学科专业2020年夏季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标准,明确关于附加学术成果的规定,同时充分考虑疫情对附加学术成果完成进度的影响,制定可操作的实施方案报研究生院备案。
  负责部门:各学院学位委员会
  完成时间:4月10日前
3.制定工作预案,分批次安排学位论文资格审查
  研究生可通过填写电子化答辩材料,在线上向学院提交学位论文资格审查申请,学院组织专家组开展线上学位答辩资格审查工作,待开学后再补交相关纸质材料,保障学位工作的顺利进行。
  为降底疫情对论文写作和申请学位的影响,对2020年夏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资格审查工作采取分批次进行。打破往年集中一批进行学位论文资格审查,赶不上进度只能延期毕业的情况,根据研究生课题研究和论文完成情况,达到要求一批,进行资格审查一批。
  负责部门:各学院、系(学科)论文资格审查小组
  完成时间:4月-7月
(二)学位论文预答辩
  由研究生提交相关电子化材料,由学院组织以院系或学科为单位进行。同等学力博士、毕业后返回申请学位博士必须进行预答辩。受疫情影响,需要预答辩的研究生,可由学院组织,采取网络视频答辩形式进行,但需提交预答辩网络形式组织说明、预答辩过程截图,随相关表格一并上交研究生院备案。
  负责部门:各学院、系(学科)论文预答辩小组
  完成时间:4月-7月
(三)论文重复率检测
  学院组织以院、系为单位分批收齐论文后统一交给图书馆进行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学院按照本学院(学科)制定的论文重复率检测结果处理办法进行审核判定,符合送审要求的论文安排送审。
  负责部门:各学院、图书馆
  完成时间:4月-7月
(四)学位论文送审
1.校级送审
  被校级抽查的学位论文和申请延迟公开的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院负责安排送审,分批次进行。从4月7日起的每周二,参加校级送审的研究生均可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学位论文,研究生院收到论文后,两个工作日内安排送审。
  负责部门:研究生院
  完成时间:博士论文约49天,硕士论文约28天,以实际返回时间为准。如遇论文加送情况,时间顺延。
2.院级送审
  除按相关规定必须由研究生院送审的论文外,其他学位论文均由学院组织送审。请各学院摸清本学院拟申请学位研究生的具体情况,预判送审时间,合理安排进度,分批次组织资格审查和论文送审。要求执行双盲送审,博士论文可通过平台送审,硕士论文可校内送审。
  负责部门:各学院
  完成时间:按照博士不少于28天,硕士不少于14天安排送审。
(五)学位论文答辩
1.校内现场答辩
学校正式通知返校后,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可以安排现场答辩,则学位论文答辩以在学校现场答辩为主,学校现场答辩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答辩场地的消毒和通风,严控人员密度和答辩时长,确保安全。
负责部门:各学院、研究生院
完成时间:6月-8月
2.远程网络视频答辩
  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按照学位授予日期倒推时间,学生无法返校进行现场答辩,学校将启动远程网络视频答辩。
  各学院按照《中国农业大学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学位论文远程网络视频答辩流程及要求》(详见附件),做好网络答辩预案并提前演练,确保远程网络视频答辩与现场答辩实质等效。
  各类非全日制研究生(包括已毕业回校申请学位研究生)在疫情得到彻底控制,学校恢复正常教育秩序之前,均采用远程网络视频答辩方式进行答辩。
  负责部门:各学院、研究生院
  完成时间:5月-8月
3.现场和远程视频混合方式答辩
  已经返校的同学,如因疫情防控需要不能邀请校外评委进校参加现场答辩会,也可以采取远程答辩(校外评委)和现场答辩(答辩人和校内评委)混合的方式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负责部门:各学院、研究生院
  完成时间:6月-8月
(六)学位授予
  为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学位授予工作的影响,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原定6月份学位授予工作安排不变的基础上,7月份、8月份各增开一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学位授予事宜。
  2020年夏季学位授予时间安排如下:
校学位会时间
院学位会时间
学院提交材料时间
6月15日-6月19日
6月6日(含)前
6月8日(含)前
7月27日-7月31日
7月20日(含)前
7月22日(含)前
8月24日-8月28日
8月17日(含)前
8月19日(含)前
  学位授予时间(即学位证书上落款日期)为当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召开时间。
  各学院根据研究生论文资格审查、送审和答辩的进度,就近组织研究生选择参加三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中的一次,组织好学院学位会议委员会会议;研究生院组织好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确保按时完成学位答辩研究生的学位授予工作。
  完成时间:6月-8月
(七)校级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2020年校级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由夏季推迟到冬季进行,将从2020年全年授予学位的研究生中评选出校级优秀学位论文。
  负责部门:各学院、研究生院
  完成时间:11月
三、工作要求
  1.请全体研究生导师和相关管理服务人员深刻认识到做好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充分理解确保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对于毕业生就业和深造的促进作用,全面做好疫情防控条件下的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
  2.请各学院敦促研究生导师加强与研究生的日常沟通,采取多种交流研讨方式,主动关心研究生的生活,为研究生学习和撰写学位论文提供及时、必要的支持和指导。
  3.各学院要加强领导,根据学校总体安排,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学院工作方案,做好2020年夏季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的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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