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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院级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备案与校级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评选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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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院文件

研生通知202065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意见》(教研[2015]1号)等文件精神,为提升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建设和管理,提高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研究生院决定开展2020年院级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备案和校级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重视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建设

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是加强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与行业、企业、社会组织等共同建立人才培养平台,落实产学结合的重要载体;是各培养单位培养研究生的基本办学要求,也是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重要指标。因此,各培养单位应重视和加强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建设,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提供保障。

二、工作安排

(一)院级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备案

1.填写备案表。拟新增及已过备案有效期(2017年及之前备案)的院级研究生实践基地均应根据《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研生[2019]36号)(附件1)填写备案表(附件2)。

 2.单位评审。各培养单位根据本单位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遴选标准和遴选程序进行评审,并填写审核意见。

3.签订联合培养协议。经培养单位审核通过的研究生校外基地,需签订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合作协议(附件3),妥善解决知识产权归属等问题,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等。

4.系统填报。由基地校内联系人在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申请实践基地模块中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备案表(附件2)、合作协议(附件3)(盖章扫描版)。并由学院负责人完成审批。

5.单位挂牌。经研究生院审批通过备案的院级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由各培养单位按照统一格式,制作基地牌匾并进行挂牌。基地的一个合作周期为三年。合作期限内,正常履行合作职责和义务的基地,合作期满后可以根据需要重新备案。

(二)校级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申报与评审

1.申报要求。各培养单位应根据学校文件要求组织本单位实践基地的申报和推荐工作。原则上每个培养单位申报校级研究生实践基地不得超过2个。

2.材料填报。拟申报校级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应按要求撰写申报书(附件4),并提供实践基地培养的优秀研究生案例介绍(1-2人)(每个案例2000字内)及其他支撑材料。

3.专家评审。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必要时将进行实地考察。按程序确定入选校级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名单并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三、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

请各培养单位于720日下午17:00前将《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校级实践基地申报书》(附件4)及相关支撑材料、中国农业大学XX学院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备案汇总表(可从系统实践基地模块导出)、中国农业大学校级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申报汇总表(附件5)盖章扫描版及电子版一并提交至邮箱chenql@cau.edu.cn(以学院为单位提交)。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62733823  

 

  附件1: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管理办法(研生〔2019〕36号).pdf 

  附件2:中国农业大学院级研究生实践基地备案表.docx

  附件3 中国农业大学院级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协议.docx

  附件4:中国农业大学校级研究生实践基地申报书.docx

  附件5:中国农业大学校级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申报汇总表.xlsx

                                      

研究生院

20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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