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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2020年11月及2021年1月授予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0-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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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生通知2020〕79

各学院和各位申请2020年11月及2021年1月授予学位研究生:

为做好研究生学位授予及毕业服务工作,结合疫情防控要求,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
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预答辩、论文重复率检测等环节可以线上进行,对于已返校的研究生,可以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线下进行。
(一)时间:在学位论文送审前完成
(二)事项
1.答辩申请:研究生在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出学位答辩申请。
2.资格审查:由学院组织以院系或学科为单位进行。
3.预答辩:同等学力博士、毕业后返回申请学位博士必须进行预答辩。
4.论文重复率检测:学院组织以院、系为单位收齐论文后统一交给图书馆进行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学院按照本学院(学科)制定的论文重复率检测结果处理办法进行审核判定,符合送审要求的论文安排送审。
二、学位论文送审
(一)校级送审
1.学院提交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及申请延迟公开学位论文评阅专家库时间:
申请2020年11月授予学位的研究生:9月18日(周五);
申请2021年1月授予学位的研究生:10月30日(周五);
2.学生提交送审版学位论文时间:
申请2020年11月授予学位的研究生:9月19日-21日(周六-周一);
申请2021年1月授予学位的研究生:10月31日-11月2日(周六-周一)。
请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完成,否则将无法保证评阅论文返回时间。
提交方式:通过资格审查的校级送审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学生端)”提交隐去个人信息的PDF学位论文和相关信息;单证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将论文发给学院教务老师,由教务老师统一发送给学位办。
注:申请2020年11月和2021年1月授予学位的单证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通过学院资格审查后分别在9月22日(周二)和11月3日(周二)进行校级抽查,校级抽查抽中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全部按校级送审,送审版论文由学院收集完成按规定时间送学位办。
(二)学院送审
除校级送审的论文外,其他研究生学位论文由所在学院组织送审,具体环节时间安排请各学院根据拟申请学位授予时间和本院实际情况确定。请各学院摸清本学院拟申请学位研究生的具体情况,预判送审时间,合理安排进度。要求执行双盲送审,博士论文可通过平台送审,硕士论文可校内送审。
三、学位论文答辩
申请2020年11月授予学位的研究生,论文答辩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周五)。
申请2021年1月授予学位的研究生,论文答辩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周一)。
学位答辩可以线上进行,也可以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线下进行。
四、学位信息采集
研究生学位信息采集数据是学校上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获得者国家备案系统”数据的基本内容,各位研究生填写前请认真阅读系统提示的《学位信息采集说明》。个人填报信息错误将会导致后续学位认证出现问题,因此请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学位信息采集时间:
申请2020年11月授予学位的研究生,在答辩结束后至2020年11月13日(周五)下午4:00前。
申请2021年1月授予学位的研究生,在答辩结束后至2020年12月28日(周一)下午4:00前。
学位信息采集步骤:
1.全日制研究生、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双证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议使用IE浏览器),单击“学位授予”栏后,再单击其中的子目录“学位信息采集”,并点击“开始采集”按钮;进入“学位信息采集”界面。请认真填写,所有内容不得无故缺项或简写,其中“姓名拼音”一项的填写顺序为姓在前名在后,填写完毕后单击“确定”按钮即自动提交。
2.单证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登录“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管理系统”(建议使用IE浏览器),方法步骤同上。
温馨提示:提交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与所在学院的教务老师联系。
五、提交论文答辩和申请学位材料
已完成答辩的研究生在答辩秘书的帮助下,完成学位答辩及学位授予材料的填写、打印、装订、提交等工作。线上答辩还需要符合《中国农业大学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学位论文远程网络视频答辩流程及要求》及相关补充要求。
(一)学院层面材料
材料类型:学位授予表决票、表决结果、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人员的决议、研究生学位授予审批表、学位授予材料(存人事档案)。
提交时间
申请2020年11月授予学位的研究生,在2020年11月13日(周五)下午4:00前。
申请2021年1月授予学位的研究生,在2020年12月28日(周一)下午4:00前。
(二)学生个人材料
材料类型: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审批材料、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评议书、研究生学位论文依据评阅意见修改情况表、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审批表、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研究生学位论文依据答辩意见修改情况表、学位论文预答辩审查意见(限需要预答辩的研究生)、延迟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申请表(限申请学位论文延迟公开的研究生)、关于不扩散中国农业大学延迟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信息的承诺书(限申请学位论文延迟公开的研究生)、视频答辩截图(限线上答辩的研究生)及其他相关材料等。
提交时间:学院统一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具体时间待定。
六、其他说明
请各学院贯彻落实教育部第34号令《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和《关于严格执行导师负责制,杜绝研究生论文学术道德失范行为的通知》要求,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道德审查,要求研究生自觉遵守各项规定,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确保学位论文的真实性和原创性。
请各学院按照学校的时间安排,制定学院的答辩工作安排,通知到每一位拟申请学位答辩的研究生及其导师。
 
研究生院

202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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