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14年秋学期研究生培养环节第二次考核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4-12-31
- 浏览次数:3229
相关学院:
根据《关于进行2014年秋学期研究生培养环节考核工作的通知》(研生[2014] 23号)文件要求(以下简称“通知”),各学院认真组织了2014年秋学期研究生培养环节考核工作,大部分学院完成了考核任务。由于本次考核工作是实施新的培养方案后的首次考核,采取了新的考核办法,考核工作量较大,尚有部分学院未能全部完成考核任务,经研究决定启动2014年秋学期第二次研究生培养环节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有关学院按照“通知”要求,针对第一次考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查漏补缺,完成本学期考核工作。
2、逾期未能完成培养环节考核的研究生,学生本人提交了培养环节缓考申请表(附件1),学院审批通过的,培养环节成绩录为“缓考”,不计入本环节补考次数;学生未提出缓考申请或学院审批不通过的,培养环节成绩录为“缺考”,计入本环节补考次数。每个培养环节只能补考二次。超过二次的,按照《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3、逾期未能完成开题报告环节的研究生,将列入校级论文抽查对象。
4、学生电子档案、评审意见表等培养环节考核材料不齐全的研究生,不能通过毕业资格审核。
5、请有关学院在2015年1月20日之前组织完成考核工作和网上提交工作,并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按培养环节打印《环节考核统计表》,连同学生培养环节缓考申请表签字盖章后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处。